【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11月9日接獲檢舉情資指屏東縣高樹鄉鄉代表候選人黃OO涉嫌現金賄選案,檢察長旋指派檢察官蔡榮龍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屏東縣警察局屏東分局及屏東縣調查站偵辦。
經詳實蒐證後,承辦檢察官蔡榮龍於昨11日指揮屏東警分局及屏東縣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該候選人黃OO住處執行搜索,並扣得現金新台幣(下同)24萬2,000元、宣傳單1批等物,並拘提候選人黃OO、其配偶黃OOO等2人及通知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選民共計繳回賄款數千元,經承辦檢察官蔡榮龍及協辦檢察官許家彰訊畢後,因認被告即候選人黃OO及其配偶黃OOO共同涉嫌以每票1,000元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認被告即該候選人黃OO及其配偶黃OOO共同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被告即候選人黃OO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交保10萬元。被告即候選人配偶黃OOO經檢察官諭知交保5萬元,全案仍持續深入追查偵辦中。
屏檢再次向民眾呼籲,若發現有賄選情事,請民眾發揮公民意識「檢舉賄選,人人有責」,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即有專人立即處理,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並籲請民眾勇於檢舉賄選拿獎金。地檢署且再次重申署方查辦賄選的決心,期盼與屏東鄉親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無賄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