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台北報導】 農田水利會改制後水利地皆成為國有地,占用水利地的民眾紛紛被以竊佔國土移送法辦而怨聲載道,在立委鍾佳濱的要求下,農委會同意重新盤點事業/非事業用地,並儘速研訂非事業用地活化辦法,在相關法規出爐前,對於沒有安全疑慮的案件暫緩執行。
鍾佳濱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指出,農田水利會今年10月1日正式改制為農田水利署,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原水利會土地所有權人登記為國有。地方政府在接獲民眾占用農田水利地搭建違建物等案件後進行查報,通知違建人與土地所有權人,農田水利署地方管理處接到此燙手山芋後,基於保護國有地,馬上報案丟給警方處理。雖然違建人在接獲檢舉查報後立即將違建物拆除,但仍被警方以竊占國土要求做筆錄。
鍾佳濱說,全國被占用水利地約80公頃,佔所有水利地的千分之三,有些占用灌溉溝渠、廢溝上,有些則是占用在非事業用地;其中,占用非事業用地的以政府為大宗,多做為道路或公共施設使用。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被賦予公權力,針對事業用地/農業設施擅設物或污染灌溉水質者,可立即拆除並開罰。至於,非事業用地,改制前有相關法規可供民眾承租或購買,但改制後,相關規定仍未到位;再者,部分已不做灌溉使用的土地,尚未轉登記為非事業用,讓占用民眾想依法租或買都不行,導致民眾被以竊佔國土移送法辦製作筆錄情形。因此,鍾佳濱要求農委會儘速「研訂事業/非事業用地認定辦法」,全面清查及重新歸類農田水利用地,並研訂「非事業用地收益活化辦法」。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回應,農田水利法雖將水利會資產登記在水利署,但管理機關的管理排除國有財產相關規定,會儘速函文通知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至於,農田水利非事業用地收益活化相關辦法將在11 月底公告,在公告前對於無安全疑慮的案件將暫緩處理。
另外,為配合經濟部工廠管理輔導法杜絕農地工廠從源頭管制之需,農地申請用電必須經過農政機關認定確實為農業使用,但屏東縣有許多鄉鎮公所拒絕認定,導致眾多農地申請用電案卡關,為此,鍾佳濱日前邀集農委會、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協調,鍾佳濱要求農委會訂定“審認作業規範”,俾利公所農業課協助台電公司認定農地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