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義報導】羅姓婦女於98年3月4日至嘉義市中山路郵局欲提領新臺幣140萬元,蕭姓行員發覺其言行有異,遂關懷詢問提領巨款原因得知,婦人係因遭歹徒撥打電話謊稱其兒子在其手上,復以其兒子之生命安全作為威脅,恐嚇婦女需交付新臺幣140萬元贖回其兒子,致婦女心慌不疑有詐前往郵局提領存款,機警行員除上前瞭解婦女提領巨款用意外,並一邊通知警方,一邊安撫婦人恐慌情緒。經公園派出所警員彭永仁前往郵局瞭解,並對婦女細心解說詐騙集團犯案手法,婦女此時恍然大悟,放棄提領新臺幣140萬元成汁d阻婦女遭騙,另歹徒為斷絕婦女對外聯絡,恐嚇婦女不得將電話掛斷,員警護送婦女返家時還發現電話仍保持通話中。
詐騙手法日異翻新,除先前刮刮樂詐欺、退稅詐欺、網路購物詐欺、假勒贖真詐欺及最近的假冒檢察官詐欺等各種詐騙方式層出不窮,歹徒除翻新詐騙手法外,更會將之前用過之詐欺方法從新使用,本次歹徒所使用手法之前已多日未見,如今再現,希望市民能夠多一分查證,就少一分損害。
嘉義市雖然不是受詐騙的高危險城市,但為保障每一位市民的財產安全,警察局長劉柏良特別要求分局利用各項勤務機會,囑咐員警在受理報案時以同理心為被害人著想除適時關懷與服務並能迅速反應處置,對於容易遭受詐騙的高齡族群多加宣導歹徒詐欺手法,防止詐欺。
本案能迅速攔截被害人遭詐騙,全在於警方平日對行員聯繫及宣導,及行員機警使得市民得以免除金錢損失,突顯第二分局員警能有效貫徹對被害人關心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