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市報導】嘉義市辦理98學年度公立幼稚園第二次新生登記,招收對象為設籍本市之幼童,欲就讀大班者需年滿五足歲未滿六足歲;小班者需年滿四足歲未滿五足歲,第一優先入園幼童不受戶籍地之限制:
第一優先:
1.身心障礙幼童(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身心障礙幼童辦理登記後,應經本市鑑輔會作鑑定安置事宜。
2.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幼童、原住民族幼童及符合特殊境遇婦女等子女之幼童(附相關證明文件)未超過招收名額者,一律准其入園。
第二優先: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者和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附相關證明文件)。
98學年度第二次新生登記招收新生之公立幼稚園計有復國幼稚園、博愛、林森、北園、精忠、民族、宣信及蘭潭等8所國小附設幼稚園,依據嘉義市「公立幼稚園新生登記作業要點」規定,每位幼兒只得登記一所公立幼稚園,不得重複登記。請符合登記資格之幼童家長持戶口名簿正本前往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