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一年一度地價稅開徵的日子即將於11月1日展開,本年度稅單自10月20日起陸續寄發,提醒民眾記得於繳納期限內繳稅,以免逾期受罰。
地價採歸戶課稅,納稅義務人在本縣有2筆以上課徵地價稅土地,只會收到一張稅單,11月初尚未收到稅單的民眾,請記得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局查詢及申請補發繳款書。
另外,今年地價稅新增超商kiosk系統補印繳款單的服務,只要利用自然人憑證即可在超商內的kiosk機器自行查詢稅額並補單繳納喔。
洽詢或補單電話7748826、7748818(屏東總局)、7882744(潮州分局)、8354780(東港分局)、8895255(恆春分局),或上本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瀏覽相關資訊。
* 利用繳款書QR-Code專區,繳地價稅更方便,歡迎手機族多加利用!
地價稅即將於11月開徵,民眾可利用現金繳納(銀行、農會)、ATM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信用卡繳稅、電話語音繳稅、便利超商繳稅、轉帳納稅等管道完成繳稅。
現今網路資訊發達,為方便手機族繳稅,地價稅繳款書設有QR-Code專區,手機只要先下載QR-Code解碼軟體,開啟軟體並將手機對準稅單上的QR-Code,掃描後顯示訊息碼,點選即會出現網路繳稅服務畫面,並自動帶入該張繳款書資料,接著依照畫面指示流程選擇付款方式即可。歡迎民眾多加利用此項繳稅方式。
對於以上內容如有疑問,歡迎上稅務局網站(網址為:www.pttb.gov.tw)查詢,亦可撥打稅務局7748826、7748818(屏東總局)、7882744(潮州分局)、8354780(東港分局)、8895255(恆春分局)洽詢。
*公司若接獲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扣押命令,可否不予處理?
近來接獲公司來電詢問,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要求公司針對某一特定員工之薪水1/3範圍內予以扣押之情形,如果公司沒有雇用該員工或欠該員工薪水可否不予處理?
稅務局提醒您!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倘第三人沒有欠稅人之債權或其他財產權之存在,應於接受執行分署命令後10日內,提出書狀,向執行分署聲明異議,如第三人不於前揭期間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法院命令,將金錢支付債權人(即稽徵機關),或將金錢、動產或不動產支付或交付執行分署時,執行分署得因債權人之聲請,逕向該第三人強制執行,以維護租稅權益之徵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