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稅務局東港分局將於106年11月12日(星期日)上午10點30分起在南州觀光糖廠,配合屏東縣工業會辦理「勞資同心-親子巴比Q」租稅宣導活動,現場提供稅務諮詢服務及有獎徵答。
另為鼓勵民眾購物消費餐飲索取統一發票,凡捐贈106年9-11月份紙本發票4張以上(無實體電子發票2張以上)即可兌換精美宣導品1份(每張發票最低消費金額應有10元以上,所兌換之宣導品不可轉售喔!),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省稅大作戰
在萬物齊漲的年代,稅務局為您省荷包,提供減輕地價稅負擔的方法,首先請拿出您收到的地價稅單,查看您的土地適用什麼稅率。
1.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適用2‰特別稅率,符合工業用地規定者,適用10‰特別稅率。
2.無償供公共通行之巷道,免徵地價稅;無償公用之騎樓,減徵地價稅。
3.未作任何使用並隔離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免徵地價稅。
4.有在使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適用6‰特別稅率。
請核對您的土地使用情形,如符合上述優惠用地,而仍按一般土地課徵地價稅者,記得向土地所轄稅務單位申請,於9月22日前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請好好保握!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一般土地係採累進稅率課徵,稅率分別為10‰~55‰,與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相差甚多,為了節省您的支出,如您的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1.房屋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營業。3.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內之面積限制。4.本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
106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30截止,尚未繳稅的民眾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本年度地價稅已於11月份開徵,稅款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逾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即12月1日、2日繳納尚無滯納金,12月3日起就需多繳至少1%滯納金。若民眾至今仍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請至稅務局或所屬三分局申請補發;或者以電話、傳真、網路申辦等方式辦理補單。
繳納地價稅,e指搞定
106年地價稅於11月1日至11月30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請納稅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稅務局進一步提供聰明的繳稅方法,民眾可於10月27日至12月2日期間,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即可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線上繳稅,免輸入銷帳編號及繳稅金額等一大串資料,最後選擇以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信用卡方式繳納即可,省時又方便,提供忙碌的您更聰明選擇。
目前繳稅管道有多元化,除了上述方法外,亦可持繳款書至就近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或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自動櫃員機(ATM)及電話語音等方式轉帳繳納,另稅額在新臺幣2萬元以下者,則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