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106會計年度即將結束,各行各業需款孔急,屏東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預算內各項支出付款憑單,縣府財政處最遲將於規定之縣庫帳務整理期限內 ( 107年1月15日前 )作業完畢,請各機關確實把握送件時程。
另已納入集中支付之各基金專戶(含各學校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年度結束時無帳務整理期間,106年度各項支出付款憑單財政處將於縣庫收支結束期限內(106年12月29日上午12點)停止收件,屏縣府各單位應請特別留意,以免影響付款時效。
為免付款憑單延送,致撥款作業延遲損及受款人權益,財政處將積極輔導縣府各機關學校確實掌握受理期限,俾讓年度支付款項順利出帳並如期完成帳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