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恆春分局表示,車輛如因老舊或不堪使用,交由資源回收廠商回收時,請務必將2面車牌拆卸繳回監理機關,則該車使用牌照稅即計徵至回收繳銷前一日止。
進一步說明:車輛老舊或不堪使用,若僅將車輛交給資源回收廠商,未將報廢車輛之2面車牌繳回監理機關辦理牌照報廢,將來車牌不小心外流,被不法人士移用,又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稅務稽徵機關將會對原車主處以當年度應納稅額2倍之罰鍰。呼籲車主千萬要完成牌照報廢程序,別因一時疏忽,為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法院拍賣取得不動產移轉證明書,免貼繳印花稅
法院拍賣取得不動產移轉證明書,非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繳印花稅,稅務局稅費稅科表示,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所稱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係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又依民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納稅義務人持法院核發之不動產移轉證明書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因該項憑證並非拍賣人及拍定人雙方之意思表示一致所書立,並不具有契約性質,故免貼繳印花稅。
地下停車場是否要課徵房屋稅
東港分局表示,各類建築物地下室,為停放車輛使用,而未收取費用或未出租或由所有權人按月分攤水電、清潔、維護費而非營業者,免予課徵房屋稅;惟若供停車使用,而有按車收費或出租供停車使用者,應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是以,地下停車場並非全部免徵房屋稅。
收到退稅支票請儘速提兌;逾期無法兌領者,歡迎民眾利用直撥退稅辦理退稅
民眾於接獲退稅支票時,請儘速向銀行兌領,以免因遺失或超過兌領期限,致無法兌領。
特別提醒!退稅支票均會以雙掛號寄送退稅人,若逾發票日一年未兌領,稅捐機關必須於年度結束後辦理繳庫,退稅款一經辦理繳庫後,納稅義務人必須重新提出申請,手續較為繁瑣;稅務局呼籲納稅人多加運用自己的存摺辦理直撥退稅,使徵納雙方互利又簡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