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縣府財稅局東港分局將於108年1月1日(星期二)上午6點30分起在屏東縣南州鄉南州國民中學,配合屏東縣南州鄉公所辦理「2019元旦升旗典禮暨全民健走」活動租稅宣導,現場提供稅務諮詢服務、捐發票做公益、FB粉絲、Line好友招募及便民服務措施宣導活動!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房屋如已未作營業使用,記得及早提出申請以節省你的房屋稅金
民眾所有的房屋如果原本供作公司行號登記營業使用,而商號註銷、停業或遷出該址並已變更為住家使用時,要記得及早向房屋所在地的財稅局提出申請,以節省你的房屋稅稅金。由於房屋稅是按月計算,只要在當月15日以前申請變更為住家用,當月即可改按較低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果在當月16日以後提出申請,則自次月起才改按住家用稅率課徵。而屏東縣的房屋稅稅率分為自住用1.2%(非自住1.5%)、營業用3%及非住家非營業用2%,住家與營業用稅率相差1.5%~1.8%,若你的房屋已經未作營業使用,記得趕快申請房屋稅改課,以節省你的荷包。
外籍人士在臺購置房地供作自用住宅,地價稅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隨著國際間往來便利,外籍人士因來臺工作或結婚,在我國取得土地時,地價稅能否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呢?
外籍人士在臺灣尚未取得身分證致無法辦理戶籍登記,如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為取得的房屋所在地時,即視同辦竣戶籍登記。該土地如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者,可檢附外僑居留證及建物證明文件,於當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轄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經核准後即可按2‰優惠稅率課徵。
財稅局提醒您,外僑居留證有認定期限,經核准自宅用地後,如有變更居留地址或居留證過期未延期者,請務必於30日內向土地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核課,否則將依土地稅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及有關規定補稅並處罰。
屏東縣電動汽車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0年12月31日止
為配合政府推動環境永續發展,落實節能減碳,凡車籍在屏東縣轄內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免徵使牌照稅。
財稅局說明,配合使用牌照稅第5條第2項之修正,完全以電能動力之電動汽車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免徵使用牌照稅,希望藉由實施免徵使用牌照稅的租稅優惠,鼓勵民眾選購電動車輛,有助於達成節能減碳、環境永續及電動車產業發展的目標。又針對轄內電動車輛,財稅局主動予以免稅,不需要納稅人提出申請,減少民眾往返公務機關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