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志中報導】 為改善中古社區公共設施,臺中市通通有獎祭出補助! 臺中市政府為鼓勵民眾維持居住品質,近年訂有「臺中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補助公寓大廈社區修繕費用,日前公告受理申請,共收到285件申請案,補助金額共計3,277萬789元,雖超出原編列預算,臺中市府考量臺中市民眾需求,只要符合條件及時程的申請案,辦理追加經費,全部予以補助。
房屋隨著屋齡愈來愈高,也需要耗費更多資金整建維護,尤其是漏水、外牆剝落、電梯老舊等問題,不過,一旦社區管委會基金不足時,也只能調高管理費來維修公共設施。台中市日前通過「公寓大廈修繕費用補助辦法」,舉凡取得使照滿7年社區進行維護修繕,可申請補助2分之1、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的修繕金。
臺中市都發局表示,該補助方案最高補助修繕費的2分之1金額,包括總戶數100百戶內社區,補助10萬元、101~200戶補助15萬元、201戶以上社區補助20萬元,同一社區大廈每4年以補助1次為限。如此補助,可望讓老舊社區公共設施維護得更安全,提升整體住宅生活品質。
因公寓大廈社區加強管理維護即有助於改善市容、公共環境衛生及公共安全,該補助辦法可供社區申請補助項目有:一、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修繕(如:牆面油漆粉刷修繕、共用樓梯修繕、共用排水溝修繕、共用地下室修繕、機電保養及維修、駁崁損壞修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設備、騎樓順平改善、煤氣管線修繕);二、公共消防滅火器材維護(如: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三、公共環境清潔衛生維持(如:環境清潔消毒滅蚊、抽水肥作業、共用排水溝疏通、清洗共用水塔、蓄水池平台鋪面修繕)。
其中近日瓦斯管線議題受到臺中市民眾關注,因屬共用部分設備設施,其修繕亦在補助範圍,申請補助金額視社區戶數,從十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只要是領有建築物使用執照滿七年,且已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臺中市各區公所報備有案者,皆可提出補助申請。
由於之前申請補助項目繁多及補助比例不一,未明確規範可申請項目,致使社區申請及檢附審查書件繁雜,今年簡化社區申請項目及補助經費比例,並修正補助辦法,於103年7月21日至103年8月20日公告受理申請,共收到285件申請案,其中以申請「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修繕」案件最多,補助金額共計3,277萬789元,將於近日以正式公文通知審查合格社區,於填具領據後即予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