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德南投報導
宗旨:
為推展日月潭觀光,充實精神內涵,展現日月潭的觀光資源,提升攝影藝術。透過鏡頭呈現日月潭風光、人文、風情、建築、產業獨特之美,藉此吸引全國 攝影同好投件參加,累積日月潭的影像紀錄。藉以推展日月潭觀光,並與大陸湖南省東江湖舉辦一湖一潭海峽兩岸風光風情攝影聯展,互相推展觀光旅遊,特舉辦攝影比賽。
1. 指導單位 : 南 投 縣 政 府 主辦單位 : 南投縣藝術家攝影協會
2.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未滿 18 歲者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 意或由學校教師協助報名,始得報名參賽。
3. 攝影題材 : 限以展現日月潭風景、人文、產業、事物等題材。
4. 作品參賽細則:
A. 凡反映“日月潭”的绚麗風光、風土人情、產業發展的攝影作品,题材形式、風格不限、内容健康向上,照片只能作對比度與飽和度等簡單的PS調整,
不能改變原始影像组合照片,參賽作品均需向主辦方提供JPG檔文件,
主辦單位將邀請數位攝影專家、對所有獲獎入選作品進行核查,
不收電腦特技合成製作的照片。
B. 作品繳交數量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
一律沖洗5×7吋相紙規格,不得留白邊,照片須達1600萬畫數300pdi以上。
C. 參賽作品應隨附輸出電子檔JPG (4MB以上) 格式檔案光碟、
*作品電子檔命名規則 : 姓名、作品名稱、例如 : 李 ○ ○ 慈恩塔 。
D. 作品題名表單須黏貼於每張參賽照片後面
日月潭之美攝影比賽
姓 名
身分證號
題 名
電 話
拍攝地點
地 址
EMAIL
※ 所有來稿參賽作品,主辦單位當盡心保護,對郵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5. 所有入選獲獎作品,主辦單位有使用權(包括用於展覽、出版物、媒體網路宣傳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入選獲獎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肖像權或名譽權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負責。
6. 作品的背面必須註明題名、拍攝地點、姓名、地址、電子信箱、和聯繫電話,
資料不齊恕不評選。
7. 拍攝時間 : 限自 110年1月 至 111年9月 期間攝影之作品。
8. 收件日期 : 即日起至 111 年 10月 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
9. 收件地址 : 540 南投市復興路107號 電話 : 049 - 2225568
南投縣藝術家攝影協會 收
10. 評選方式及標準:
(一 ) 由主辦單位邀集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團隊,訂定評審規則,進行評選。
(二 ) 依作品主題表達 、攝影技巧、整體表現進行評選,
參賽者對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11. 評審結果: 預計於111年 11 月30日前公佈於南投縣藝術家攝影協會網站。
12. 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3. 比賽獎勵:
(一 ) 金牌獎 1 名:頒獎金新台幣 20000元整、獎狀乙只。
(二 ) 銀牌獎 2 名:頒獎金新台幣 10000元整、獎狀乙只。
(三 ) 銅牌獎 3 名:頒獎金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乙只。
(四 ) 優選獎 10名:頒獎金新台幣 2000元整、獎狀乙只。
(五 ) 佳作獎 25名:頒獎金新台幣 1000 元整、獎狀乙只。
★金.銀.銅牌得獎者不得重複★
※ 獲獎作品將於112年1月〜3月於日月潭向山遊客中心和湖南省東江湖舉辦
《 一湖一潭海峽兩岸風光風情攝影聯展 》
14. 參賽作品檔案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典藏、推廣、借閱、
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它一切著作權、
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不另給酬。
但主辦單位得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15. 得獎獎金需依所得稅法,需申報所得稅。且得獎者須繳交相關文件
( 如金融機關帳號以供獎金轉帳之用途 ),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
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亦不進行遞補。
16.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17.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18.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
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19. 活動聯絡窗口:
1. 本簡章公佈於 南投縣藝術家攝影協會 網址 : https://pse.is/4aya74
2. 聯 絡 電 話 : 049-2225568 南投縣藝術家攝影協會
3. 聯 絡 地 址 : 540 南投市復興路107號 南投縣藝術家攝影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