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環保局為改善以往於日間時段洗街,造成路面濕滑及交通衝擊情形,自104年度起,將變更洗街作業為夜間時段執行,調整後之洗街工作時段為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5時,且於市區之路段,則更規定僅可於晚上10時後至翌日上午3時前執行,民眾出門不用再擔心路面濕滑、危險,並可確保用路人權益。
環保局執行洗街工作之目的係為清除路面上堆積塵土,避免因車輛行駛,造成揚塵,影響空氣品質,以改善增進環境品質及提升市容,同時為確保洗街用水之潔淨,目前洗街車用水多數自灌溉渠道抽取,環保局並在開始執行洗街作業前及每年6至7月間,均委由環保署認可檢測機構監測水質,符合丁類水體水質標準者,始作為洗街用水,以避免二次污染問題。
環保局局長劉伯舒呼籲,縣轄內之營建工地及各砂石廠業者,應依法規設置洗車台,並確實操作維護,於工區內或廠區內即將車體車胎有效洗淨,避免泥砂、土石夾帶至周界外,如工(廠)區外有髒污情形,亦儘量以清掃方式清除,避免大範圍清洗馬路,而造成路面濕滑、車輛髒污及水溝泥砂淤積等問題,也籲請鄉親多加留意與禮讓工作中的洗掃街車,注意自身安全,讓環保局的洗掃街工作更順利,有效提升本縣生活環境品質,讓市容更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