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交通處長趙紹廉上午在縣政總質詢中回答指出,桃園、中壢和蘆竹龜山等地區的公有停車格收費費率,將從今年九月份從目前每個小時計費方式改為每30分鐘計費,解決長期因停車收費問題造成民怨;其他鄉鎮市也正與廠商協調,希望於今年底前改依新費率計費。
縣議員羅煥鑪今天在縣政總質詢上指出,楊梅鎮與桃園市、中壢市的生活條件不同,市區兩旁商家租金也大不同,但公有停車格的收費標準卻相同,令楊梅居民大不滿;同時,多數駕車族到市區洽公或購物,停車都不會超過半個小時,即要繳交一個小時的費用不太合理,他建議能否將目前每一個小時收費方式改為每 30分鐘計費,較符合現實情況。
趙紹廉回答表示,研擬更改停車收費費率,一直都是交通處積極推動的政策。由於桃園市、中壢市和蘆竹龜山等三大都會區的委外合約將於今年8月底到期,目前已和廠商談妥,決定於9月1日起實施新制,公有停車格費率將改為每30分鐘計費。
另外,楊梅、大溪和八德等鄉鎮市的合約,將於明、後年陸續到期,但交通處也將積極與現有廠商協調,希望今年底前,一并改採新制收費。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