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情義/桃園報導】農曆春節將至,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告,春節假期為自99年2月13至2月21日止,計放假9日,至99年2月 22日(星期一)始恢復正常上班。為配合春節假期,桃園縣政府(交通處)特公告縣內公有路邊收費停車格於假期間暫停收費,各區服務繳費據點亦暫停服務,2 月22日(星期一)起路邊停車及繳費服務據點始恢復正常收費及營運。路外停車場部分考量春節期間大溪地區將湧入大量觀光人潮,為整頓停車秩序及降低對大溪鎮返鄉民眾衝擊,故除大溪市區停二停車場、埔頂段僑愛停車場縮減收費時段為10:00~17:00外,其餘公有路外停車場仍持其正常營運時間營業。
春節假期期間為服務民眾,倘汽車駕駛人停車單繳費截止日期適逢春節假期,至遲可延至2月23日(星期二)機關正常上班第2日繳費,尚不列為逾期繳費案件,如逾2月23日仍未繳費,將寄發停車費催繳通知單,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若逾補繳期限仍未繳費者,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300元罰鍰,仍請停車民眾注意,也歡迎縣民多利用全省7-11超商ibon、萊爾富便利商店Life-ET及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補單繳費,因應春節假期縣府及各區繳費服務據點暫停服務,停車單身障銷單截止日期若適逢春節假期均不計入,自99年2月22日(星期一)機關正式上班日續起算滿足7日維持銷單優惠規定。
為貫徹「愛與祥和」之理念,縣府大力推動縣內各項交通政策革新,其中就停車管理首重停車費率的合理化。今年1月份已完成全縣路邊公有停車場改採半小時計費。另為將停車收費政策與縣民生活緊密結合,於農曆年後將實施除商業區及風景區外,住宅區停車率不高之路段假日不收費政策,除免去民眾假日為擔心停車整日收費所產生之疑慮外,更可以為縣民建構更完善合適之停車空間,提高民眾使用車格意願及停車周轉率,亦大幅增加民眾滿意度及對縣府肯定。
桃園縣政府交通處提醒民眾,高鐵聯外接駁公車自99年2月1日起推出全新服務,其中高鐵聯外705接駁公車路線(高鐵桃園站─桃園機場)全線車輛改為最新式低底盤公車行駛,更具環保、舒適及安全性,206接駁公車路線(桃園─高鐵桃園站;原桃園106路)自99年2月1日起分為直達車(每日76班次)及普通車(每日24班次)共計每日100班次營運,另170接駁公車路線(中壢─高鐵桃園站;原中壢17路)亦增加為每日100班次營運,以上路線於春節假期,均將配合高鐵加班車及旅客實際搭乘需求機動增開班次,力求春節疏運不中斷。
桃園縣縣長吳志揚表示於春節期間縣府為便民將提供「交通不打烊」服務,有關號誌維修、道路坑洞及交通狀況通報,可撥打桃園縣交通處號誌控制中心專線:(03)3320551,桃園縣路平專線:0800518666(我一撥喨喨喨)及警察局交通隊電話(03)3333777;隨時掌握即時交通狀況,並加強旅運處所、觀光景點及風景遊憩區交通整頓,提供便捷、舒適之交通環境,務必讓所有民眾過個平安順暢,充滿「愛與祥和」的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