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玉華/新竹報導】市府勞工處欲聘僱1名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以提供15-64歲設籍或居住本市有就業需求之身心障礙者,其個別化及完善之就業服務。歡迎符合資格之專業人員,即日起至99年8月5日(星期四)止報名,報名表請上新竹市政府勞工處網站(網址:http://dep- labor.hccg.gov.tw)下載,或洽勞工處就業服務科:5324900分機18(葉小姐)。
本次招募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所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二、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研究所畢業者,從事全職之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或成人個案管理工作1年以上。
三、 大專校院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從事就業服務、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或職能治療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四、 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應於初次進用後1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職業建個案管理員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係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聘用,主要工作內容:
一、 身心障礙者就業諮詢、評估及開案、就業轉銜、研擬職業重建服務計畫、派案或轉介、追蹤及結案等服務。
二、 個案資料之傳輸、匯入、轉出及建檔。
三、 協調及整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資源網絡。
四、 建立職業重建窗口督導機制。
五、 定期辦理職業重建窗口就業轉銜聯繫會議、個案研討會。
運用轄內各項身心障礙就業服務方案協助個案進入職業重建體系,並輔導就業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