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蔡少勳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及雲林縣警察局共同偵辦,查獲曾○凱(男,36歲)自法國輸入第二級毒品 MDMA一案。日前業經偵查終結,認其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曾○凱明知MDMA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管之第二級毒品,並屬懲治走私條例授權行政院公告之管制進出口物品,不得非法運輸或私運進口,竟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阿樂」之成年男子,共同基於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之犯意聯絡,由「阿樂」於民國114年9月26日前某日,自法國購入毛重7,457.6公克之第二級毒品 MDMA,並將該毒品夾藏於書本造型空盒3個內,偽裝成一般包裹,利用不知情之貨運郵務人員運輸、私運入境。嗣曾○凱於114年10月3日出面領取包裹時,為司法警察當場逮捕,並在書本造型空盒內扣得第二級毒品MDMA共18包,驗餘淨重 4,617.99 公克,純質淨重 3,267.08公克。
雲林地檢署指出,MDMA經詢刑事局價格每公克500元,為混合咖啡包價格,(刑事局無MDMA純原料價格),經蒐尋純原料應可達每公克5000元。本案如以原料價格,純質淨重3267.08公克計算,可達1633萬5400元。
雲林地檢署強調,不法分子刻意以書本造型包裝掩飾毒品,企圖規避查緝,顯示毒品犯罪手法日益翻新,對社會治安及國人身心健康危害甚鉅。該署將持續結合警、調及關務等機關力量,強化跨機關合作,嚴正查緝各類毒品犯罪,並依法從嚴究辦,以維護社會安全與國境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