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恆春報導】 5月除了是繳稅季節外,也是林務局暫准租地租金繳納時間。與去年不同的是,以往必須至林管處各個工作站繳費,現在只要透過超商、農漁會代收或是ATM轉帳便可以輕鬆繳款。
106年由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及南投林區管理處率先試辦電子化租金收繳作業,承租人只要持超商繳款聯單至住家附近之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或OK便利商店)、農漁會繳費,或是轉帳至台灣銀行繳款帳戶,即可完成繳款。除了能為承租人省下通勤時間,透過電子化繳款與林務局線上系統連接,繳款明細永久保存更能保障承租人權益。
屏東林區管理處恆春工作站表示,以往租金繳納請承租人來站繳費,除了對於居住於外縣市與偏遠聚落承租人不便外,工作站紙本收繳作業也耗費時間與人力。為了服務承租人,工作站也可臨櫃繳款,另於5月17日(港仔活動中心)與5月19日(鵝鑾社區發展協會服務處)提供行動辦公室服務,除了可以繳納租金外,也可以詢問租約相關問題。
恆春工作站提醒您去年(105年度)租金已經開始徵收,繳納期間為106年5月1日至106年5月31日止。如果有相關問題,也可以透過繳納聯單背面連絡電話(08-8892031),向恆春工作站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