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數日熱帶低壓水災及豪雨造成屏東縣農業災害,為減輕農民的損失,農委會於107年8月25日公告屏東縣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自107年8月26日起至9月4日止。
屏縣府農業處長黃國榮表示,本次豪雨若有農作、畜產、魚類、林業及設施等損失,請農友立即向當地公所提報農損災害,若達標準將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辦理現勘及後續救助事宜,並呼籲如因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因素致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之申請超過10日者,請向公所提出申請,相關損失情形務請農友拍照保存證據,相片記得要標註日期以供日後勘災參考。
依照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申報救助農產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予以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本次公告救助農產項目可至農委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