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請注意了,今年9月22日適逢中秋佳節,欲申請地價稅按優惠稅率課徵者,請於9月23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機關提出申請,本年度地價稅方得適用。
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您,99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以8月31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若您持有的土地符合下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記得在地價稅開徵40日(今年順延至9月23日)前提出申請,本年度(99年)即可按特別稅率核課地價稅,逾期申請,下年度(100 年)才可以享受優惠。
1.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2. 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事。
3. 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部分
5.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稅務局再次呼籲,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和一般稅率用地(10‰)相差四倍,請納稅義務人把握最後申請期限,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