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笳珮/台北報導】依據臺北縣政府勞工局歷年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結果發現,雇主常因礙於人事成本或考量營業利潤及不諳法令,而訂出違法的規定,例如:宣稱公司採責任制不給加班費;遲到、曠職加倍扣薪;為應付訂單或服務顧客需要,使勞工連續加班、停休等。
為避免事業單位負責人及承辦人事業務人員因對勞動法令未能充分認識與瞭解,致勞工權益受損或公司因而受罰,勞工局自99年3月至11月,提供勞動條件診斷服務。
本服務完全免費,歡迎臺北縣轄內事業單位負責人及承辦人事業務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受雇勞工朋友代公司報名亦可。
另提醒雇主及勞工朋友注意,勞動條件診斷服務並非勞動條件檢查,經確認報名成市寣A勞工局將派員至事業單位協助雇主暸解法令,及檢視所僱勞工之勞動條件是否符合法令規定。以輔導事業單位建立完善之人事管理制度,強化事業單位勞動法令知能,有效促進勞資關係和諧。
報名方式:
一、下載報名表:http://www.labor.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97466
二、傳真: (02)89522178 (02)89522178 (請於傳真後來電確認是否已報名成�)
三、確認報名專線:1999(限臺北縣轄內直播)或(02)29603456分機5210郭小姐
※勞動條件診斷書
~測測你對勞動基準法的認識度~
正確請打v
1.( ) 試用期間不合格的員工須發給薪水但不須發給資遣費。
2.( ) 老闆有事先跟員工講好工作採責任制,就不需給加班費。
3.( ) 為了趕案子,可以請員工連續上班20天,把案子結束再補假。
4.( ) 員工遲到、早退、忘記打卡或未辦妥離職手續可以扣發薪資做為處罰。
5.( ) 勞退6%的提撥金,如果事先跟員工講好,就可以從員工的薪水扣。
6.( ) 勞工局就是勞工保險局的簡稱。
7.( ) 員工到職1年半後離職,可以依比例扣休,不必7日全給。
8.( ) 基本工資只適用正式員工,工讀生和臨時工的薪水勞雇雙方可以自行約定金額。
打v題數:
5-8題~唉呀呀!看來貴公司需要全面整修,趕快報名吧!
2-4題~嗯嗯!貴公司體質不錯,只是有些小毛病,可以考慮報名!
0題~哇!貴公司真是個健康寶寶,請繼續維持健康!
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若有相關疑義,歡迎來電洽詢承辦人員,電話:1999(限臺北縣轄內)或29603456分機5228、5229(葛小姐、黃小姐)。
http://www.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197466&FP=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