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即將到來,冰品的消費旺季將至,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用冰品的衛生安全與品質,自本年4月起將針對縣內販售冰品冷飲業者辦理「飲料及冰品衛生安全講習」,並加強衛生稽查與輔導行動,督促業者在製售過程中,落實自主衛生管理,維護民眾健康。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長羅財彰提醒各冰品冷飲製造業者及販賣業者應特別注意製造場所之清潔衛生、員工個人之衛生習慣、水質應符合飲用水衛生標準、食材原料應做好源頭管理,並在安全的儲存條件下存放、調製。
食品科科長林玉禎並呼籲消費者購買冰品冷飲時應注意下列原則以維護自身的健康權益:
一、冰品冷飲陳列櫃溫度應保持:冷藏溫度0-7℃、冷凍溫度–18℃以下。
二、拒買包裝內外嚴重結霜或破損現象之產品。
三、購買完整包裝之冰品飲料時需注意產品標示 (品名、內容物、(容、重)量、有效日期、製造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
四、消費者發現販賣場所環境髒污,可拒絕購買。
五、購買之成品應儘速食用完畢,勿置於常溫下太久以免病源菌滋生。
衛生局將針對冰品冷飲店之飲冰品進行衛生稽查及抽驗,請各業者務必做好衛生自主管理,以保障消費大眾健康,違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辦,可處3-15萬元之行政罰鍰,並公布商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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