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家倫/綜合報導】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一名鄭姓刑事偵查佐,在製作完警詢筆錄後,於戒護待移送地檢署前,因雙方言語互相挑逗致在偵訊室發生不當性行為,女子解送地檢署途中,向戒護人員抱怨員警好色且亂來,醜聞因而曝光,縣警局11日將鄭姓偵查佐停職並移送法辦,連坐處分刑警隊大隊長等4人。
彰化縣警局刑大著手展開調查,鄭姓刑事偵查佐一開始否認,強調絕對沒有什麼性侵情事,「我怎麼可能去強迫她做什麼?」但賴女在檢方問訊時,再提了一次,彰縣警局全面展開調查,並調閱樓梯口監視器,掌握了當時鄭和賴女獨處一室,主動報請彰化地檢署;鄭承認與女嫌犯發生關係,但強調是遭色誘。
警方調查,彰化縣刑大偵四隊六月廿七日偵辦竊車集團案,逮捕賴姓女子等四人,由於賴女還被搜出毒品,她擔心罪加一等,趁其他警員外出買便當之際,向問案的鄭提議,只要不辦她毒品案,願用發生性關係作為交換條件。情節有如廿多年前國片「條子阿不拉」真實版。據悉,鄭以為過程避開監視器,沒料到偵訊室有「全景」錄影功能,導致聲音、影像全都錄;兩人隨後在警察局地下室偵訊室上演活春宮,過程約十分鐘。賴女向檢方表示,她以為乖乖配合就不會送辦,沒想到竟遭收押,覺得受騙。
刑大偵四隊和鄭同組對賴女製作筆錄的同事聽聞此事,非常的愕然,「才離開不過短短的十幾分鐘!」全隊為了偵辦這案件,不眠不休,投入了好幾個月,辛辛苦苦,沒想到竟爆發了這樣不堪醜聞,實在太諷刺了。偵四隊長唐國維說當天嫌犯多,才十人上班,人力疏失,「抱歉!」
不願具名的員警透露,小花當時激對方「不舉」,鄭員就說「我舉給妳看」,因而發生性關係;還有員警說,小花應訊時還跟其他刑警說「去買檳榔給我吃,給你摸『兩粒』(意指胸部)」,對員警這些說法,因小花被羈押在南投看守所,無法得知其回應。
涉嫌利用權勢性交女毒犯的鄭姓偵查佐,四十三歲,已婚,之前是彰縣警局保安隊霹靂小組成員,身手矯健,三、四年前報考刑事,才轉到刑警大隊服務。
據與他共事過的員警指出,鄭有點粗線條,還「散形、散形」,但只要上頭交辦事情,還是會達成任務。也有同事說,已婚的他,也並未傳說有過感情上枝節。
遺憾的是,正當鄭為這起醜聞焦頭爛額之際,他的父親就在事件揭露同一天、即昨天上午不幸辭世,令人唏噓。
縣警局表示,鄭姓偵查佐的行為已嚴重影響警局聲譽,除了將鄭姓偵查佐移送法辦,也予以停職;承辦此案的刑警大隊小隊長莊俊吉及隊長唐國維2人因監督不周,記過2次,改調非主管職;副大隊長謝博雄申誡2次,大隊長陳炯旭記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