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江文賓 / 玉女 報導】注意力缺失過動症(簡稱過動症)的患童在兒童心智科門診約佔一半的比率,孩子就診常見的原因有,同儕關係不好、情緒控管能力不佳、學業成績不好、上課會發呆、不專心、不交作業而說謊、和同學言語或肢體衝突、功課寫很慢、閱讀有障礙、自傷行為、態度惡劣好辯、上課愛講話 …….等等。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精神科蔡禮后醫師表示,過動症分成不專注型、過動衝動型和混合型,根據西元2013年DSM-5診斷原則:每一型態的診斷標準至少六項以上 (青少年及十七歲以上成人則為五項以上),而且在12歲以前就發生,在兩種以上的情境出現症狀,達六個月以上,且無法調適社交、學業或職業的要求。過動的症狀,在學齡前3~5歲的階段,通常會非常明顯。除非是很輕微的案例,否則三到五歲的過動兒至少會在一方面出狀況:家裡、學校或是同儕之間。
精神科蔡禮后醫師建議家長,此症常造成自尊心低落,通常學業或工作上都屬低成就。他們特別需要一套有組織、一致的、可預期的架構環境。這個架構必須非常清楚:什麼是他該做的?什麼是他不該做的?如果違反,會有什麼後果?這些孩子也需要較多的回饋,同時也必須為其行為負責。經過如此的行為管理以後,孩子會比較有能力根據外在的限制而作出恰當的反應。
執行之初,父母和家中長輩必須非常的投入,必須一致性地、對孩子有意義地不斷執行規矩。建議分成以下四個步驟執行,並且,為了預防孩子找漏洞,得事先想到執行的問題。第一,告訴孩子在某種況下什麼是被期待的行為。例如:晚餐時在20分鐘內吃完盤的食物。再來,告訴孩子做或不做會有什麼結果。第三,給孩子機會去決定他要不要做。最後,要孩子為其所做的選擇負責,承擔後果。
蔡禮后醫師表示,家有過動兒,家長的壓力會非常大,所以有可能處罰孩子時會情緒失控,與其自責,不如嘗試下次做得更好。而且要主動出擊,不要被動反應。可以採用「暫停」的處罰方式。行為管理是最被廣泛使用且證實有效的方法,首先選擇要改善的行為,從中選擇幾項來努力,另外表列出希望孩子擁有的行為(以天天發生的為優先),父母可以擔任孩子的計分員,列出表現和加分情形,每天統計表現,然後給予賞罰。
蔡禮后醫師說,每個父母都需要一個閃亮的HOPE。H是Help,詢問孩子需要的幫助;O是Obligation,讓孩子負起責任和義務;P是Planning,提醒或規範孩子執行計畫;E是Encouragement,鼓勵並支持孩子。若父母想要再針對過動症進一步了解,臺中醫院於12月25日(日)早上9點在本院12樓大禮堂舉辦免費講座,由台北馬偕紀念醫院臧汝芬醫師與臺中醫院精神科蔡禮后醫師進行演講,歡迎上網報名:http://ppt.cc/fYe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