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最近訂出自治條例,將容積轉移與地價稅補助納入保護樹木的獎勵措施,只要議會審議通過,保護老樹造成的價值損失,可換算容積給所有權人,相關地價稅支出也有官方補助,為都市開發或自然保存的角力戰,敲下雙贏的和平鐘。
中市近年各項開發案傳出多起老樹悲歌,有土地重劃公司推倒老樹,也有大面積綠地消失;台中縣市合併後,市府制訂新版樹木保護自治條例,團體也提出民間版草案,為樹木請命。
樹保條例剛完成第二次公聽會,參考民間版概念納入「為保護樹木與生育地,都發局得另定容積移轉獎勵措施」,「受保護樹木生育地的地價稅,得申請農業局補助」條文,提高老樹保存的經濟價值。
都發局長何肇喜說,為原地保存老樹,影響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把地主損失換算成容積轉移到其他地區,可降低保護樹木損失。
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說,受保護樹木的生育地範圍,未來將由農業局補助地價稅,對地主而言,土地不能隨意開發,但至少不再是「賠錢貨」。
不過,台中市原鄉文化協會總幹事江慶洲說,護樹不僅靠技術,還得有文化思維,主管機關為農業局層級太低,如何協調其他單位?應提高到副市長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