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是全國第一個榮獲經濟部補助辦理「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的城市,並且在101年2月7日開始使用64輛電動汽車作為公務示範運行,為將電動車的使用推廣到民間企業,環境保護局特於101年9月6日上午10時在臺中州廳2樓中正廳辦理企業用電動車招商說明暨試乘會,向企業說明臺中市在電動汽車的四免政策與租賃相關優惠措施,並於會後辦理納智捷7人座電動汽車試乘活動,以期各企業能共襄盛舉臺中市的綠能交通政策,歡迎有興趣的企業出席體驗電動車帶來的無排放污染、無噪音的優質行車品質。
透過經濟部工業局補助本市電動車示範運行計畫,企業在租賃電動車的租金可獲得最優惠的價格;在設置充電站方面,環保局提供每座充電站5萬元補助經費,減少企業在響應電動車時的支出費用。
在油價高漲的時代,企業使用電動車可減少油費的支出;臺中市為電動車最友善使用城市,除了臺中市公有停車場及路邊收費停車格享有『免停車費』外;並在試運行期間(至102年4月30日)在全市充電站提供『免費充電』,綜觀目前全臺縣市,臺中市電動車使用環境規劃最完整,讓企業使用電動車無後顧之憂。
期望各企業可以共襄盛舉,愛地球除了理念的論述外,更應要實地去落實,也希望臺中市的電動汽車實車運行,為臺灣使用零排放電動車輛的環境奠定基礎,讓臺中市成為電動汽車友善城市,將臺中市逐步建置為宜居樂活之低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