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國防部實施「萬安34號」演習,本市將於5月18日(星期三)14時至14時30分,發放空襲警報,進行演習,屆時將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違反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下列事項請全體市民充分準備因應:
一、空襲警報發放後,由警察局會同軍憲及民防人員執行人車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門窗緊閉、音響及其他必要管制。
二、在室內的民眾在聽到空襲警報時,請關閉電源、音響及門窗、瓦斯。行駛的車輛應立即熄火停靠路邊,車內人員及行人配合警方引導避難。
三、本市各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交流道路口實施交通管制(准下不准上),下交流道之車輛請依警方人員指揮疏散,一律熄火停靠路邊,人員配合警方引導避難。
四、碼頭、車站之所有旅客在下車後,必須依警方人員的指揮進入適當場所避難。
五、依據「民防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有違反第二十一條「為減少空襲時之損害,國防部得會同有關機關實施防空演習,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請市民朋友能確實遵循警方人員之引導,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