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鶯歌區100年度「金鷹獎」歌唱比賽活動
一、活動宗旨:適值建國百年,推動老少咸宜之正當休閒娛樂,進而聯絡鄉親之間情誼, 達到增進親情倫理及社會祥和之目的;配合活動進行,社會福利宣導。
二、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議會 鶯歌區公所
一、主辦單位:新北市鶯歌區民眾服務社 中國國民黨新北市鶯歌黨部
二、協辦單位:立法委員黃志雄服務處 市議員洪佳君服務處
市議員王明麗服務處 市議員黃永昌服務處
家和有線電視公司暨各里、社區(團)
三、報名時間:100年9月10日至100年9月20日上午9:00~17:00
(例假日除外)
四、報名地點:鶯歌區民眾服務社(鶯歌區中山路138巷3-4號1樓)
電話:02-26792240
五、活動時間:100年9月24日(星期六)下午18:00
六、活動地點:初賽-鶯歌區公所6樓 決賽-鶯歌公所前停車場
七、活動內容:
(一)、比賽組別(因考量活動時間、限各組以20名額為主):
1、少年組:14~20歲 3、青壯組:36~60歲
2、社青組:21~35歲 4、長青組:61~80歲
(二)、比賽資格:
需設籍本區之鄉親、參賽年齡以身份證上登錄為準;因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凡參賽者皆贈紀念品乙份
(三)、比賽規則:
參賽者請自備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以A式白色紙印正反同一面並於空白處書寫聯絡人與聯絡市內電話、大哥大電話)交主辦單位審核蓋章備查,並完成參賽曲目選定及繳交報名保證金新台幣500元正(因考量比賽公平性、報名截止後參賽曲目不得更改,活動當天完成報到參賽後無息退還報名保證金及贈紀念品乙份)。
(四)、賽程
1、初賽(因考量活動時間、參賽時以自選曲一首唱一段為主):
(1)、100年9月23日上午10:00開始(初賽者請提早1小時報到,由大會宣佈比賽規則及抽號次)。
(2)、初賽歌曲為自選曲一首,以卡拉OK方式進行(音圓系統)。
(3)、錄取名額:各組別前5名參加決賽。
2、決賽:
(1)、100年9月24日下午19:00開始(出賽者請提早1小時報到,由大會宣佈比賽規則及抽號次)。
(2)、決賽歌曲為自選曲一首,以卡拉OK方式進行(音圓系統)。
(3)、錄取名額:各組取冠、亞、季軍各乙名,優勝各二名。
3、評分標準:(總分100分)
技巧40%、音色30%、台風15%、儀容15%
4、獎項: 冠軍1名:獎盃乙座,獎金5000元。
亞軍1名:獎盃乙座,獎金3000元。
季軍1名:獎盃乙座,獎金2000元。
優勝各2名:獎牌乙禎,獎金500元。
另擇期公開頒發得獎證書。
以上得獎人,往後主辦單位若有活動,將邀請參加,並有車馬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