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為協助失業縣民就業,一百零一年度將進用三百名按日計酬短期臨時工,昨首日受理報名,是有六百九十三人報名(其中,特定身分一百四十八人,一般身分報名者則有五百四十五人)。
報名今(九)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續在大同之家育幼組(金門就業服務站對面)受理,請有需求居住金門縣失業者本人,攜帶身分證、私章-特定身分者應另提供身障手冊等相關證明文件,報名文書行政請攜帶相關畢業證書親自到現場報名。
縣府社會局表示,本次將進用臨時工單位計為金城鎮公所三十名、金湖鎮公所二十八名、金沙鎮公所二十六名、金寧鄉公所二十三名、烈嶼鄉公所二十三名、烏坵鄉公所一名、農試所十二名、養護工程所二十五名、文化局十名、交通旅遊局二十七名、民政局十名、行政室八名、體育場四名、殯葬所七名、畜試所六名、港務處八名、人事室一名、教育局三十一名、社會局十一名、稅捐處六名、財政局三名。
縣府表示,報名資格為設籍並居住本縣之失業者,三百個名額中有一百名為具有工作能力之弱勢族群(特定身分),包括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更生受保護人、家庭暴力及專案受保護婦女、兩年內曾遭受職業災害而失業勞工報名;另二百名則開放給一般失業民眾(一般身分)登記,以使失業暨弱勢者能自力更生,由工作中獲得肯定,紓解其失業帶來的經濟危機與生活壓力。
縣府指出,登記方式由縣府提供報名書表,報名時應慎選用人單位,經勾選後不得更換,抽籤時依各用人單位報名人數抽出錄取名額,其餘皆為備取。報名時需本人親自登記報名,每人以登記一次之一個區域為限,重複報名者,取消資格。縣府也提醒,一百年度縣府分發各用人單位之按日計酬短期臨時工經單位考核成績列丙(不滿七十分)、丁等(不滿六十分)者、已領取敬老津貼或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法人、團體之退休金人員者不得報名。
弱勢族群報名登記時應備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障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低收入戶者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更生受保護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假釋令、出獄證明、更生保護會提供證明文件三項擇一檢附)、三年內曾遭受職業災害而失業勞工應檢附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補償證明文件影本、家庭暴力及專案受保護婦女檢附證明(保護令影本、判決書影本、社會局家暴中心開案輔導證明文件三項擇一檢附),社會局家暴中心開案輔導證明文件如有需要者,請於報名前至社會局家暴中心申請。
一般失業者應備證件包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配偶獲准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應檢附有效之居留證相關證明、其它應備證件。
縣府同時指出,報名人員將於一百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時,在縣立體育場(籃球場及視聽室兩個場地)舉行公開抽籤,並邀請金門縣議會、縣府政風室、人事室等單位派員參與。抽籤當日需由本人親自或委託親友完成報到手續,為保障失業者權益,未到場者,由縣府政風或人事人員代理抽籤,當事人不得異議。錄取名單將由縣府於十二月十七日統一公佈,並刊登於金門日報及金門縣政府網站。
縣府指出,本計畫臨時工每月工作日以不超過二十二天為限,採按日計酬,不支固定薪,每日津貼為八百五十六元,進用期程為十一個月,惟俟縣議會預算審議通過後實施。
縣府也指出,本計畫之臨時工於到工當日即為進用人員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進用期間與用人機關屬公法救助關係,非屬一般勞雇關係,概不適用勞動基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