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及推動外籍配偶教育,鼓勵其學習本國文化,花蓮縣政府將於101年3月11日(星期日),在花崗國民中學及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大禮堂舉辦101年度自學進修國民中、小學級畢業程度(含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考試(簡稱學力鑑定)。
本項考試一律免報名費,國中畢業程度考國文、數學、英語、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共五大科;國小畢業程度考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共四大科。考試題型以選擇題為主。考試資格:國小級需年滿14歲(民國87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國中級需年滿17歲(民國84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國民)。
報名簡章可於花崗國中網頁下載,自101年2月3日起至2月6日止起可於上班時間(星期五、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星期六、日上午9時至12時)至花崗國中補校(地址:970花蓮市公園路40號,電話03-8323924分機60)報名。報名請攜帶身分證(或居留證)、4張2吋照片,亦可委託親友代為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