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及加速淘汰高污染老舊二行程機車,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凡車輛設籍於宜蘭縣,民國9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廠且報廢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有機車排氣定期或不定期檢驗紀錄之二行程機車,在100年1月1日起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拖吊後,可依相關規定逕向該局提出申請,經該局審查核可後,即可獲補助費1,500元(內含匯款手續費),惟補助名額僅1,200名,敬請民眾把握機會。
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指出,二行程機車採用機油混合燃燒的方法,容易燃燒不完全而產生白煙,常為民眾所詬病,且易遭民眾檢舉為烏賊車輛,損己又不利人;而民眾可透過機油的更換方式判斷所屬機車是否為二行程機車,車輛儀表板上有機油燈,機油快用時會亮紅燈,須添加機油者,即為二行程機車,而四行程機車之機油是行駛一定里程後即需更換。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提醒,本次補助淘汰老舊二行程機車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民國92年12月底(含)以前出廠。
2.於100年1月1日以後完成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手續。
3.報廢之當年度或前一年度曾實施機車排氣定期檢驗或不定期檢驗(檢測不合格亦可申請)。
宜蘭縣政府環保局表示,為控管二行程機車之排氣污染,已不定時於縣內重要道路加強二行程機車路邊攔檢作業,為了您我及下一代的健康,環保局呼籲騎乘二行程機車的民眾,如果機車過於老舊、或排煙狀況不佳或已不堪使用,請及早完成車輛報廢,相關詳細補助辦法及申請表格,可至該局網站(
http://www.ilepb.gov.tw/PubNews/)查詢或下載,或致電該局機車定檢專線:03-9901529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