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環保局鑑於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可能因天災或人為操作不當,引發危害造成操作人員或民眾的傷害,在 6月1日與彰化縣消防局、警察局、社會處、全興工業區服務中心、伸港鄉公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部環境毒災應變隊等單位特別於英全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興廠區內辦理一場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演練,本次演習參演及工作人員約100人,邀請參觀廠商約200人,救災行動在20分鐘內完成,在各單位全力配合參演下,圓滿達成。
本次演練模擬彰化地區發生地震致使該廠區丁二烯臥式儲槽洩料管線變形破裂,造成1,3-丁二烯氣體大量外洩意外,啟動廠內緊急應變機制;透過實際的操演,讓參與此次觀摩廠家了解萬一廠內發生危害時,如何在最短時間內疏散員工至正確地點、啟動廠內應變機制及通知具毒性化學物質處理能力之單位進行搶救,讓人員傷亡、財物損失及環境危害降至最低。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應變演練主要目的在於加強毒性化學物質運作業者瞭解於事發初期通報及緊急應變處理之重要性,提升毒災應變機制、聯防組織及資源整合等運作默契,嫻熟毒災善後除污及環境復原等程序。
環保局呼籲,毒性化學物質運作人應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4條規定,於毒性化學物質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污染運作場所周界外時,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於一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違者可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至五百萬元以下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