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苗栗縣明德水庫全國環湖馬拉松挑戰賽計畫
嚴謹、公平、公正辦理全國性活動,更以熱忱的心服務運動員
歡迎全民參加超越顛峰強健體魄,享受運動×健康×快樂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苗栗縣體育總會
二、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苗栗縣頭屋鄉體育會、救國團頭屋鄉團委會
四、協辦單位:頭屋鄉公所、苗栗縣警察局、保安警察第二總隊、苗栗
縣立體育場、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苗栗縣政府勞社處、
苗栗縣政府政風處、苗栗縣政府環保局、京元電子公司
、苗栗縣警察警察之友會、亞新生物科技公司、明湖水
漾會館、皇家高爾夫球場、老田寮餐廳、魯冰花農場、
薰衣草森林明德店、豐田桃苗汽車苗栗營業所、明德村
辦公處、明德社區發展協會、仁隆社區發展協會、頭屋
社區發展協會、台灣苗栗農田水利會明德水庫工作站、
飛鳳社區發展協會、獅潭社區發展協會、茶之鄉休閒隊
、頭屋鄉農會、頭屋民眾服務站、頭屋鄉晨運協會、苗
栗單車運動推廣協會、甲子車隊、全國單車店、國立苗
栗農工、頭屋國中、頭屋國小。
五、活動地點:苗栗縣頭屋鄉明德水庫廣場及環湖道路。
六、活動時間:102年4月28日(星期日),07:00鳴槍開跑。
七、運動路線:明德水庫廣場出發順時針方向環湖,經苗126線(北岸
,平緩上坡)5.9公里處ð右轉苗16線(南岸,產業道路上下坡起伏
稍大) ð12.2公里處右轉壩上路面ð回到會場計12.9公里。
八、競賽組別:
u全馬組42.195公里:07:00-07:15出發,環湖3圈(希有全馬經驗)。
本組出發先跑3.495公里(折返點經過號碼布蓋章錄影區),回到
出發點再重新出發環湖3圈(計38.7公里),共計42.195公里。
v超半馬組25.8公里:07:30-07:45出發環湖2圈(希有半馬經驗者)。
w健跑組12.9公里:07:45-08:00出發環湖1圈(希有跑步習慣者)。
九、晶片計時:
出發及終點同一處及第6.5公里處設有晶片感應區,選手均須通過
;設有全程錄影(如有問題調閱錄影畫面比對電腦紀錄即可查證)。
十、限時完成:
u全馬組42.195公里:7.0小時以內。
v超半馬組25.8公里:4.0小時以內。
w健跑組12.9公里:2.5小時以內。
十一、運動程序:
完成者繳回晶片取得序號ð領回押金ð領取完成證書及餐盒,超半
馬及全馬組ð領取個人挑戰成功獎章,全馬組憑證書加領紀念品。
十二、服務站:區分四站,第一站(現場),第二站4.41公里處 (北岸永
春宮觀景台),第三站6.5公里處(福德祠前池邊路段),晶片感應區
(本站僅供飲水補給),第四站9.6公里處(薰衣草路口觀景台)。
備有飲水、香蕉、巧克力、餅乾、海綿沖水等,醫務人員與設備。
十三、競賽組別及獎牌分配:
競賽組與警消組成績分別計算,男女成績亦分開計算。
獎座分配依各組人數比例頒發優勝(含名次)獎牌,約2-20名。
各組15人以下錄取2名,每增加15人錄取1名,至多錄取20名。
錄取名次於活動前二週即公告於報名網站及茶書坊部落格。
獲獎名單於會場,以液晶螢幕公告,得獎人到舞臺上陸續頒獎。
增設總成績獎競賽組男子前五名,女子前二名,警消男、女組第一
名,頒發獎杯(各分組成績仍保留)。成績紀錄公告茶書坊部落格。
十四、競賽組別:
(一)競賽組(全民):{M12組(12-15歲組)不得參加全馬組}
M12組:男12-15歲 民國87-90年出生者
M16組:男16-19歲 民國83-86年出生者
M20組:男20-29歲 民國73-82年出生者
F12組:女12-15歲 民國87-90年出生者
F16組:女16-19歲 民國83-86年出生者
F20組:女20-29歲 民國73-82年出生者
M30組:男30-39歲 民國63-72年出生者
M40組:男40-49歲 民國53-62年出生者
M50組:男50-59歲 民國43-52年出生者
M60組:男60歲以上 民國42年以前出生者
(二)警消組[警察與消防人員(含警專、警大學生、在職及退休同仁)]
F30組:女30-39歲 民國63-72年出生者
F40組:女40-49歲 民國53-62年出生者
F50組:女50-59歲 民國43-52年出生者
F60組:女60歲以上 民國42年以前出生者
M18組:男18-29歲 民國73-84年出生者
M30組:男30-39歲 民國63-72年出生者
M40組:男40-49歲 民國53-62年出生者
M50組:男50-59歲 民國43-52年出生者
M60組:男60歲以上 民國41年以前出生者
十五、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可選個人或團體方式)
(一)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網址http://bao-ming.com/
(二)報名時間:1月1日起限3000人或於報名網公告截止時間。
十六、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請視身體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3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
跑步前1個鐘頭前進食。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
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大會將所有運動員保
個人意外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意外險承保範圍:
(一)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
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
,本活動委託辦理之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個人意
外險含運動員往返路程,時間為是日早晨3時至18時。
(二)特別不保事項: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
狀,如休克、心臟症、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
十七、犯規罰責:
F18組:女18-29歲 民國73-84年出生者
F30組:女30-39歲 民國63-72年出生者
F40組:女40-49歲 民國53-62年出生者
F50組:女50-59歲 民國43-52年出生者
F60組:女60歲以上 民國41年以前出生者
(一)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本次比賽資格且不計成績。
1.無本次活動號碼者。
2.不遵守競賽規則及裁判指揮,經判定者失格者。
3.未將號碼布完整佩掛在胸前者。
4.未依規定經過晶片感應區者(全馬組通過折返點未蓋章者)。
5.未依規定將晶片繫於腳踝或綁於鞋帶上者。
(二)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1.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補給、扶持)。
2.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3.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等)。
4.私自塗改、更換號碼布或與參賽資料不符者。
5.參賽者有其餘同伴使用任何方式(或交通工具)之幫助。
6.個人因素造成延誤出發時間者,各組出發時間限15分鐘內。
十八、注意事項:
(一)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
展出或登載於本會網站及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
成績,用於比賽相關之宣傳活動上。
(二)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
(三)攜帶身分證明(健保卡或身分證及警消服務證影本等)備查。
(四)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並公佈。
(五)環湖一圈12.9公里,路線總爬升高度為450公尺。
十九、選手報到:(報名時於網站上可以勾選下列四種方式報到)
(一)活動當天早晨05:00起於會場受理報到(盡量提前或郵寄報到)。
(二)以郵寄方式代替報到,4月1日起郵寄。
(三)活動前一週4月21日07:00-12:00(週日)於會場受理報到。
(四)活動前一天4月27日07:00-12:00(週六)於會場受理報到。
聯絡人:詹組長玉珍0918-689-937 戴興賢先生0911-80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