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姿柔/嘉縣報導】南華大學昨日在公聽會上建議:大學招收陸生、外籍生的名額,應內含於各校由教育部核定的總名額內,無須如草案內容所說的各大學招收陸生名額,以外加於教育部核定的招生總名額的百分之一為上限。
教育部21日假嘉義市勞工育樂中心召開「開放大陸學歷採認與陸生來臺就學及配套措施公聽會」,會中南華大學校長陳淼勝指出:目前社會人士對陸生來臺最大的疑慮在於是否會影嚮台灣本國子弟就讀大學的受教權?是否會侵害台灣高教的教育資源?他認為教育部核定各大學的招生總名額,原係依該校師生比、樓地板、校地面積以及各項教育資源來決定,所以應將剩餘未利用的資源用來招收陸生才能妥善的使用而不浪費,因此建議強烈建議教育部讓各校以招生不滿的餘額來招收陸生。同時他認為不給陸生學分證明是不合理的,學分證明只是修課事實的認定,沒有必要設限,陸生拿到證明之後,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教育部大可規範。
民國八十三年至八十七年在北京大學攻讀考古博士的江美英教授指出,她在大陸求學多年,對大陸的教育及學生程度有相當深入了解,她認為開放陸生是民主潮流,也是世界潮流,教育部只要總量管制,由各校分別提出申請所需要的名額就可以,開放陸生來台不但對台灣的經濟也有幫助,對質的提昇亦有助益。教務長蔡加春也認為,今年全台灣各大學的缺額共有六千八百多人,只要在這個額度內開放就可以,運用已有、剩餘的資源招收陸生才不會浪費既有的資源,開放陸生來台也才有意義,反而是採外加的方式才會稀釋教育資源,造成不必要的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