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政隆/嘉市報導】設籍臺南縣55歲被害人張小姐於一日接獲一名女子來電,稱其於99年1月6日在台北三重營業處申辦行動電話門號,期間電話費用4萬8千多元至今未繳納,但張小姐表示未曾申辦該門號,該女則將電話轉接給一位自稱為台北市刑事局之偵查員,復又介紹另一名自稱金管會人員之林員幫被害人處理後續,林員便教被害人將存簿內所有金額領出,然後存入對方所稱「法院公證帳戶」內,張女不疑有詐,即至銀行匯款新台幣17萬7千元,返家後,始驚覺遭騙,立即向嘉義市長榮派出所報警處理。
長榮派出所長李思瑩獲悉後立即動員偵辦,並到場埋伏,4月1日中午在銀行前查獲欲要領取帳戶內贓款之71年次曾嫌,並起獲國泰世華銀行存摺1本、國泰世華銀行提款卡1張、印章1顆、NOKIA亞太手機1枝、亞太電話卡片1張等證物,帶案據以偵辦。
據曾嫌自述其係在嘉義市一間網咖內認識的朋友阿賓要他提供自己的存摺帳戶,事後會有高額的報酬,並專程駕車載曾嫌至銀行領取被害人所匯入的贓款,但狡猾的阿賓未與曾嫌一同領贓款,稱其約十分鐘後再回來載曾嫌,員警在場守候酗[未見阿賓出現,全案將持續深入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