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琨璋/台南報導】在台南市教育局經審慎審查,決定改掉不實的歷史課本內容,具體提供正確課文,以對社會有所交代。
市售國2下社會及高1上歷史課本,至少12個版本,每本大同小異,都敘述根據開羅宣言台灣交給中國,荼毒學生、授中國犯台以口實。相關課文如下
(1)國二下社會課本
康軒:開羅會議,聲明戰後東北、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
南一:於埃及開羅舉行會談,聲明日本應將清末以來奪占的台灣、澎湖與東北歸還中華民國。
翰林:開羅會議,聲明東北、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是為開羅宣言。
(2)高一上歷史課本。
三民:開羅會議,會後發表開羅宣言,支持中華民國戰後取得台灣。
翰林:開羅宣言中,宣示日本必須將歷來從中國奪取的領土歸還中華民國。
南一:開羅宣言主張台灣、澎湖由中華民國收回。
龍騰:開羅宣言,指出日本應將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康熹:開羅宣言,列舉戰後台灣、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的要求。
泰宇:開羅會議,發表宣言,宣布戰後台灣歸還中華民國。
全華:開羅宣言,聲明「日本竊取自中國之領土,如中國東北、台灣、澎湖群島等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華興:中、美、英三國領袖共同發布<開羅宣言>中明文規定:「日本竊自中國的領土,包括東三省、台灣、澎湖群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
史記:開羅宣言,具體要求「日本竊自中國所有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應歸還中華民國」。
[改正後的課文文稿]
西元1943年12月1日美、英、中3國發表開羅會議「新聞公報」(Press Communique),指出(1)同意對日作戰計畫,(2)決定朝鮮獨立,(3)堅持日本無條件投降。這3點是開羅會議3巨頭的共同目的(Common Purpose)。
有關日本領土的處分則有争執,它們是(1)剝奪日本自一戰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的島嶼,(2)歸還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滿洲、台灣、澎湖列島,(3)驅逐日本以武力攫取之土地。其中,中華民國要求併吞滿洲、台澎的争議尤大。羅斯福、邱吉爾反對,在新聞公報草稿,美國要求加上「3國無拓展領土的意思」,邱吉爾更直截了當,把「滿洲、台澎歸還中華民國」删掉,改為滿洲、台澎應由日本放棄。
最後妥協的結果,「滿洲、台澎歸還中華民國」在公報上只列為目的或議題( Purpose),不是共同目的(Common Purpose)。1955年2月1日,邱吉爾在英國國答詢,就根據這個事實,拒絕接受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把台灣交給中國。他表示,開羅宣言只是一個共同目的(Common Purpose)的聲明。
故1945年7月26日英、美、中發佈的波茨坦宣言,其第8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的意思是,日本放棄包括台澎在內的所有海外領土,成為1951年9月8日舊金山和約第2條第2款日本放棄台灣及澎湖的基礎,中華民國對台澎沒有主權至此完全確定,1952年的台北和約第2條也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