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緒勳/台南報導】府城為推動反怠速及節能省碳,南市七月道安會報決議尚未設置紅燈右轉的路口,如果有機慢車在紅燈右轉,警方應以勸導為主,不再開罰;但因挑戰現行法律,警政署建議在未明訂相關辦法前應暫緩實施,全案需再送交通部道安會報裁定,能否上路變數多。
南市道安會報通過的決議,等於變相全面開放機慢車紅燈右轉,如果付諸執行,台南市將成為全台第一個開放機慢車輛紅燈右轉的城市。
當時提案開放的市警局是認為府城道路窄、圓環多,如果右轉機慢車輛,也與直行或左轉車輛一樣停等在路口,不但導致車流阻塞、影響行車順暢性,還會加速空氣污染。
不過,這項開放措施卻牴觸現行法令,主因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明定紅燈右轉為違規行為,可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因此,除了已設置紅燈右轉號誌地點可右轉外,沒有設置號誌地點均不得紅燈右轉,否則即屬違規行為。
由於茲事體大,警政署為此還召集相關單位討論,認為紅燈允野k轉涉及路口人、車衝突問題及現行法規規定尚未明確訂定,因此決議將進一步提報交通部道路安全委員會研議辦理;另還行文建議台南市在未明確訂定相關實施辦法前暫緩實施。
市府交通處代理處長林炎成表示,目前台南市已有湯德章圓環、後甲圓環及中華西路等多處路口設有機車紅燈右轉標示牌,實施成效良好。但能否擴及全市,還是得等下個月交通部道安會報決定。
在此之前,林炎成強調,在沒有設立指示標誌允鳥鷚C車紅燈右轉之號誌路口,機車駕駛請不要紅燈右轉,以避免遭警方取締告發。
圖 :南市部分路口允鳥鷚C車紅燈右轉,但全面擴及全市的議案因中央有意見而暫緩。 【記者黃緒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