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於107年11月14日接獲情資指某樁腳陳OO涉嫌現金賄選案,檢察長旋指派檢察官鍾佩宇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屏東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下稱縣警局刑大)及屏東縣調查站偵辦。
承辦檢察官於107年11月16日指揮縣警局刑大及屏東縣調查站,對該樁腳陳OO之住處執行搜索,扣得手機、電話簿等物,並拘提樁腳陳OO及傳喚相關人員等到案釐清案情,選民共計繳回賄款新台幣(下同)3萬8,000元。案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即該樁腳陳OO涉嫌以每票500之代價,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全案仍持續深入追查偵辦中。
屏地檢再次向民眾呼籲,若發現有賄選情事,請民眾發揮公民意識「檢舉賄選,人人有責」,撥打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即有專人立即處理,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並籲請民眾勇於檢舉賄選拿獎金。另屏檢於近10年來,就檢舉人檢舉情資而查辦賄選案件成案並已核發檢舉獎金件數,合計112件,獎金數額高達4,276萬2,500元。地檢署再次重申檢方查辦賄選的決心,期盼與屏東鄉親共同為建立一個乾淨、公正、無賄的選舉環境與選風而努力。核准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後如將戶籍遷出重購地 小心被、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