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蘇俊豪副議長、縣議員許志豪、蔡孟真、林深與麥寮鄉民代表吳明宜、台西鄉民代表趙育祥、四湖鄉民代表蔡坤育、蔡水龍村長,及30多位沿海居民,今(13)日於縣議會召開記者會。強烈建請縣政府盡快訂定頒布「雲林縣陸上風力發電設施申請設置行政審查原則」,並陳情中央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單位,能盡速比照德國規定,距離民宅1000公尺以上才能設置風力發電設施。且高壓電纜管線鋪設盡量不要經過村莊部落,藉以維護鄰近居民基本生活,及健康安全保障。
蘇俊豪副議長表示,最近多位議員服務處受多起沿海各鄉鎮民眾以上陳情,另陳情反映風力發電電纜高壓電線鋪設未經他們住戶同意,就規劃強行要從他們住家門口經過,有高壓輻射致癌恐慌。陸上風力發電機設置,將帶給鄰近社區居民,低頻干擾、轉動與風切轟轟噪音聲、高壓電輻射⋯⋯,對居民健康安全危害更甚地面型太陽能嚴重好多倍。
副議長蘇俊豪、許志豪議員、蔡孟真議員、林深議員一致認為陸上風力發電機的設置審查規範,理應比地面型太陽能設置還要更嚴格才合理。許志豪及幾位麥寮鄉代也指出,目前麥寮鄉風電設施最多,2020年開始將再持續施設,縣府或中央有必訂定新的環評規定,以免引發地方抗爭。
蘇俊豪副議長指出,二年前四湖鄉崙北村溪仔崙社區居民,因社區被地面型太陽能板包圍造成感觀壓迫感,且產生反射光害,及輻射疑慮而全體抗爭。縣府當時接受議員與當地民眾陳情,於106年12月26日頒布訂定「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農業經營區地面型太陽能設置行政審查原則」,規定村落集中區域方圓300公尺內,不得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
縣府建設處長李俊興出面接受陳情書,李俊興並說明,2025綠能是國家重大政策,希望中央應重新訂定環評標準,好讓地方有所依循,免於各縣市多頭馬車各行其事,甚至引發官民對立,縣府會將陳情案轉中央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