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屏東報導】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於日前接獲檢舉情資指屏東縣OO鄉農會會員代表候選人陳OO涉嫌現金賄選案,檢察長旋指派檢察官楊士逸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偵辦。經詳實蒐證後,承辦檢察官於民國110年2月22日指揮屏東縣調查站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對該候選人陳OO之住處執行搜索,並傳喚候選人陳OO、樁腳蘇OO、選民及相關人員共11人到案釐清案情,選民共計繳回賄款並查扣新台幣(下同)4000元。
案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即候選人陳OO之樁腳蘇OO涉嫌向選區有投票權人交付現金,涉嫌違反農會法第47條之1第1項第2款對有選舉權人交付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候選人陳OO交保5萬元,全案仍持續擴大追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