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連威翔/基隆報導】基隆市稅務局提醒您!稅單因無人收受而寄存於郵局,縱未領取,逾繳納期限將被加徵滯納金或處罰鍰,邇來民眾反映沒有收到稅單,為何會被加徵滯納金或被處罰鍰?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部分民眾因事不在家且家中又無人代收稅單,郵局為方便民眾領取郵件,會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粘貼於門首,1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信箱內,通知民眾到郵局領取稅單,依規定,稅單一經存放郵局,縱未領取,已完成法定送達程序,如逾繳納期限仍未完納,將會被加徵滯納金,如果是使用牌照稅案件,還有可能因未繳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而處以1倍罰鍰。
請民眾特別留意門首或信箱有無郵局所發的寄存送達通知書,以維護自身權益,以免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