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雲林縣議會第20屆第3次定期會,5月22日議程安排「因應114年國土計畫法實行之配套措施」專案報告,議員們發言相當踴躍,紛紛為雲林縣未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以及農民權益保障強力發聲。
國土計畫將於114年實行,攸關雲林縣發展甚鉅,議員李明哲、黃文祥、陳俊龍、林深、王又民、陳乙辰、陳永修、陳芳盈、游淑雲、簡慈坊、吳蕙蘭等11位議員。在大會及下午座談會中紛紛提出相關建言。與會議員皆認為此次國土計畫法相關配套措施並不成熟,若貿然實施將會影響縣內未來產業發展及農民權益甚鉅且長遠。議員們強調,首先應保障地方「農業權」為優先考量,在「農地劃分」和「農民權益」間應取得平衡。
此外,地方農政單位必要時應聯合縣籍立委,為本縣農民權益向中央部會發聲爭取相對保障,也要求中央在農地範圍設定的基準上,應「因地制宜」劃設,並且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先下鄉舉辦說明會以讓縣民們充分了解,對於地方及在地農民因農地劃定所蒙受的限制與損失,更應給予應有的補償。也有議員順勢提出農業永續發展的對策,建議縣政府因勢利導,透過農地增加「綠覆蓋」面積,積極推動並爭取「碳權」事宜。
議長黃凱也表示,國土計畫法即將在民國114年實行,本縣應該積極發展農工商產業,中央劃設本縣農業用地比例位居全國第二,若以內政部現行劃設版本施行,將嚴重箝制本縣之發展。且針對雲林縣國土計畫功能分區、農地農用分配比例及其對等補償、農民權益與收益保障等相關配套措施都未臻明確,尚待討論釐清。縣議會議員對此也都相當關心,為了充分探討,因此在本次定期會中特別安排於5月22日、6月17日2天縣府專案報告,以期提出因地制宜具體配套措施向中央發聲,強力守護本縣農民權益與產業均衡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