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警局於本週五(5月22日)夜間22時至翌日凌晨2時執行全縣性同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總計取締酒後駕車違規21件(含2件拒測案件)、公共危險罪19件,總計40件,顯見仍有釵h駕駛人心存僥倖,致有酒後駕車行為。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表示,經統計本(98)年度發生死亡車禍中,肇因為酒後駕車者佔相當大之比例(約3成?,由此可見酒後駕車行為確實為死亡交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此外,桃園縣警局也特別呼籲,民眾有飲用酒類情形時,應善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不要為了省小錢(計程車費用)、圖一時之便利(省時間),而造成花大錢(高額罰鍰、罰金)、長期的不便(坐牢、吊扣或吊銷駕照)的後果。
單位聯絡人:交通隊 警務員 陳舒豪 03-3313181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