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高飛俱樂部】早上本來和阿諒、阿波羅以及電信大亨相約林口東方,孰料從內湖上了汐五高架,就開始了連續性的災難。
一開始,先是在經過環南閘道時車子頓了一下,感覺上就像是車子一時吃不到油:再沒多久,油門開始斷續出現沒反應的現象,一股不詳的預感從頭頂開始涼起;開到快五股,完蛋了,感覺好像快熄火了,然後是儀表板亮起一堆陌生的燈號……我知道出問題了,也撐不到下五股交流道,趕緊打方向燈後將車往路肩移動。停下車,抬頭就是往五股的標誌,那裡約是南下31.5km。
停好車熄火,按下故障燈,我試著重新啟動,無奈這不是電腦的重開機,引擎不爭氣的咳了二聲又恢復一片寧靜:我知道我今天是去不成東方了。嘆了口氣,平復一下情緒,第一通電話我撥給我的技師詢問可能的狀況,但顯然他無法隔空抓藥,還是只能回廠檢修才能知道問題:接著拿出皮夾取岀信用卡,打電話到中國信託申請道路救援,並把卡片放回皮夾後,把皮夾隨手放在副駕駛座(連同我的早嚏B小背包);然後打給阿諒,很遺憾今天是沒辦法親自指導他下場,得讓他一個人孤軍對抗兩隻猛獸。
在此同時,一輛黃色的拖吊車已經駛近停至我前方,有顧路經驗的人都知道他們就是來回於高速公路兜攬生意的民間拖吊業者,他前來表達關心,我則告知已通知道路救援,婉謝他的好意。當我正忙著聯絡時,他還在我的前方觀望。
再過一會兒,他又走來,說他公司也是中國信託委外的業者,說什麼中心派的拖吊車應該很快就到,可以幫我催一下。我當時不以為意,謝過好意;其實就算要給他拖,我的車是四驅的,得全載不可,他也接不了這筆生意!再沒多久,他更好心了,提醒我三角警示牌未放置,紅斑馬來了可是得吃四千元罰單…
對!我有次凌晨在復興南路被撞,就是因為沒放三角警示牌吃了紅單!想起那次被撞還吃單的超幹經驗,加上這裡接近閘道,真的有安全上的顧慮,於是立刻打開車門下車,走到後車廂取出三角警示牌,這時,他還站在我旁邊問我會不會弄。
我往後走了約四、五十公尺,放置好三角警示牌走回我的車,那位熱心的拖吊車正好離開;我無奈地站在車旁,點起一根叫做嘆息的菸,望向東方球場的天空,旋即回頭注意快速駛來的車流:這可不是開玩笑的,萬一剛好四爺或是馬爺趕著開球超車到路肩來,還是乳鴿趕機場變身成飛鴿,我往下跳可是十層樓高度勒。
又過了一會兒,大約九點多一些,中國信託的拖吊車終於姍姍來遲。由於之前有過拖吊經驗,知道第一件事就是核對信用卡資料,一打開車門……我的皮夾勒?可能是我忙著邊打電話邊取三角警示牌時丟在後車廂吧?找了一遍,沒有!會不會掉到副駕駛座底下吧?沒有!……沒有!……
電話再度響起,是中信委外拖吊業者的勤務中心打來的,我告訴她,我的皮夾剛剛被另一部拖吊車幹走了,無法給她信用卡核對資料!她教我趕緊去報案,然後還告訴我高速公路都有監視器,我那個路段可能剛好有拍到。然後我請拖吊車載我過去前面報案,下了車走過去,我說我要報案,門口警衛還問我發生什麼事,我先是大略講過,他還跟著我的抑揚頓挫張大了雙眼與下巴。接著他很鄭重地告訴我,那要去泰山收費站旁的公路警察局報案才行......蝦密?那這裡是?拍謝,這裡是高工局......(心理一串髒話),正在我回到拖吊車的時候,一輛很面熟的拖吊車剛好經過......追~~~倒是我這拖吊車司機老兄氣定神閒,不急不徐,也是啦,怎麼叫已經全載的拖吊車去追空的拖吊車?他幹麼幫我冒險?
接下來,就是回維修廠,接下來……還有更大的災難與考驗……但那已經是另外的故事,不在此贅述,總計今日損失現金約四、五千,但其他因此延續的損失加起來可能將近八萬。
我把這次的教訓約略整理如下︰
一、千萬要冷靜
坦白說,來往高速公路這麼多年,除了超速被攔,我還是第一次因為故障停在路肩,加上上班時間閘道附近車流大,難免緊張,只想儘快離開這恐怖的地方(站在路邊才知道時速一百有多快)。其次,這陣子跑了多次維修廠,竟然又給我出狀況,真的是火冒三丈;正因為不夠冷靜,失去了原有對輕重緩急的判斷力,這是最大的錯誤。
二、三角警示牌放置的位置距離車輛應至少一百公尺
顯然我是偷懶,不過也因此「只」損失皮夾,不然我可能連衣物袋和整套球具都被搬走了!在報案的時後我據實以告,小隊長給了我機會教育。公路警察的職責是保護用路人的安全並維護公路秩序,看到你沒有放置三角警示牌,第一時間是先協助處理而不是開單,所以不必為了急著放置三角警示牌而失去了應有的謹慎!
三、對於陌生人的善意永遠心存戒心,財物、車匙永不離身
我沒有立刻收起我的皮夾,而且離開車子的時候車子也沒有上鎖,給了他可趁之機,是發生這悲劇的主要原因!回想起他前後十分鐘以上的觀望以及不斷提醒的善意,都在設法讓你失去戒心並離開車輛!而且他趁著你正在忙著處理事情時,用警察開單這樣的理由轉移你的注意力,製造犯案的機會!試想,高架上風大車多,根本聽不到開車門的聲音:就算你去放三角警示牌的時候立刻發現他開了車門,追回去他也已經上車跑了,而你的車還顧在路邊動彈不得,無怪乎他有恃無恐!
四、除非現場人贓俱獲,否則很難成案
我沒有立刻收起我的皮夾是我的疏忽;我雖然沒有親眼看到他從我車內拿走皮夾,但是當時除了時速近百呼嘯而過的車流,前後一公里的路肩只有我和他兩隻生物!所以當警察問我有沒有「親眼」看到是他拿走時,我也傻了,啊不然是阿飄嗎?而且我如果親眼見到追了上去,那不就成了搶案?所幸我有警界朋友幫忙,不然別提報案,恐怕會直接被踢出警察局。雖然很遺憾本案還是以「遺失」而非「失竊」報案,但至少我拿到報案三聯單可以進行後續的處理。不過,我還是搞不懂三聯單到底是刑事報案用的,還是遺失備案用的……所以,除非你有署長等級的警界朋友或新聞界高階的朋友,這種案子恐怕只能摸摸鼻子了。
很多人事後都說我怎麼那麼不小心,我也解釋到有口無沫,因為當下一忙一慌真的失去戒心。我問過載我的拖吊車,也問過幫我報案的公路警察小隊長,這種事情真的聞所未聞到駭人聽聞的地步!於是,我在忙完報失信用卡、備案與報案、車輛檢修與其他後續的災難之後,精疲力盡回到家已經八點了趕緊寫下這篇,希望如果有人不幸顧路,能不要重蹈覆轍!也希望看到這篇烏龍又慘痛故事的朋友,能將這犯罪手法告知您身邊的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