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市議會民進黨團今(一)日在市議會定期會總質詢,以97年諸多排水改善計畫工程款保留案迄未辦理,指責市府行政效率不彰一事,市府工務處長陳炳煌澄清多項易淹水地區排水改善經爭取列入中央全額補助執行,如東大排改善工程98年度即著手開辦,因此當初由市款配合編列之工程款進行撤銷結案,另今年區域排水清淤工程於4-5月間完成三個區各500萬元工程項目發包作業,全市雨水下水道清淤工程約1700萬元因業務人員公殤致疏漏,於上(6)月30日發包。 許市長對於全市雨水下水道清淤工程延遲發包一事認為有所疏失,將深入探究責任歸屬,陳處長說明公殤同仁住院二個月,遺漏業務交辦代理,包括科長及他個人確有當之負之責。而三個區區公所的區排清淤工程則在汛期前4-5月間各500萬元經費發包完成,並已展開施作。 陳處長另對97年諸多排水改善計畫工程款保留案,說明係經爭取中央列入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推動改善作業,如針對消除東大排水集水範圍因不及渲洩大雨水量出現積水的現象,即由中央98年全額補助,於98年發包金額六千六百五十八萬元,跨年度施作。原由市款配合編列之預算案則辦理撤銷結案。 另對於議員提議各項小型工程不宜合併招標,以爭取時效一案,陳處長表示今年已著手僅對性質相近的工程合併辦理,並依議員主張,允諾在提案簽辦後的二個月內完成發包。至於年度工程之設計標案,也在當年度之1-2月份辦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