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夏玉華/新竹報導】竊嫌朱○仁(25歲)於09月24日2時釵b竹市中山路453號前,見二手傢俱鍾姓負責人尿急上廁所之際,將放置於店內販售電冰箱1台偷走,得逞後欲將偷得之電冰箱放置於竊嫌所騎乘之重機車
G○5-98○號活動拖架上欲準備離開,被害人上完廁所後發現並立即報警,經西門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當場查獲竊嫌朱○仁,警方經調查後竊嫌坦承上情不諱並供稱欲將竊得之電冰箱變賣現金花用,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竊盜案件之犯罪手法在各類型竊盜方式中以非毀越侵入竊盜(如順手牽羊、乘人不備、闖空間或伺機竊取等)所佔比例是最高的,其次為車輛竊盜。
因此警方呼籲發生竊案被害人現場之處理與報案方式為:
1、詳列失竊物品數量、價值、型式、廠牌、出廠、號碼、顏色及特徵等相關資料以便印製失物查尋通報單 。
2、平常應將重要電話號碼(如附近警察局、派出所、醫院等)寫在小紙片上,黏貼於電話機上。
3、如遭失竊,應保持現場完整(尤其竊賊觸摸過的地方),立即以「一一0」向警察單位報案處理。
4、財物失竊雖是遺憾之事,但如果因而引起家人的失和或恐懼心理,將更加划不來。故處理竊案時,應保持冷靜,家人間不可互相指責、吵架、或高聲叫囂,以免引起小孩極大驚慌感。
5、發現家裡失竊時,除立即報案外,並在事後走告守望相助組織、鄰居街坊,以提高警覺,加強防護。
6、親戚朋友或鄰居中,如有人失竊,應多加安慰,不要過份傷心,因金錢財物之損失並不比生命身體來得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