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映辰/新竹報導】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正研擬以法令公告規定飲料店業設置廢容器回收設施,提供民眾更方便、多元的資源回收管道,減少一次用飲料杯遭隨意棄置的機率。
環保署表示,近年來消費者普遍購買外帶式飲料,大量使用一次用飲料杯,以連鎖外帶式飲料店為例,每年即使用7.8億個。近年來常有民眾或民間團體反映,一次用飲料杯使用後如遭隨意丟棄,常導致排水溝渠阻塞;於河川中漂流後,則可能堆積於河岸、海岸亦造成景觀及生態環境的破壞。因此,環保署評估研訂加強回收措施,以減少一次用飲料杯於環境中流布的機率。
目前「一次用飲料杯」材質包含紙、PP及保麗龍等,皆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民眾於家中應將其分類放置於資源物中,做好垃圾分類工作。此外,目前計有量販店業、超級市場、連鎖清潔及化妝品零售業、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十大行業需設置廢容器或廢乾電池資源回收設施,提供民眾便利的資源回收管道。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呼籲市民,如購買外帶式飲料,務必於喝完後,將「一次用飲料杯」放入資源回收桶,不可隨意棄置而影響環境衛生,達到資源再利用及垃圾減量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