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一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即日起至本(100)年10月15日止受理申請,補助對象為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間出生且「實際就讀本縣公立幼托園所、私立合作園所之5足歲幼兒」及「依法令核定緩讀並安置於本縣公立幼托園所、私立合作園之學齡兒童」,幼兒家長均可直接向就讀園所提出申請,各園所將協助家長辦理申請作業。
本補助係依教育部/內政部「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辦理,學費(註冊費或保育費)部分,凡入園就讀均予補助;其他就學費用部分,則針對家戶年所得70萬元以下經濟弱勢家庭,依據家庭家戶年所得及就讀公私立幼托園所類別,給予不同額度補助。
另原住民身分幼兒,可依家戶所得條件於「教育部/內政部-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補助」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兩項補助方案中擇一、擇優申請,因此如請領原住民幼童托教補助者,不可重複請領教育部/內政部學費補助。
另呼籲家長應為家中幼童選擇合法立案之幼托園所就讀,以免無法獲得幼教相關補助。(相關洽詢資訊如下:1.本縣合法立案之幼稚園名單,請逕於本縣幼教資源中心查詢,網址http://faspel.ilc.edu.tw/main/page_view.aspx?modid=1509); 2.本府服務專線:教育處03-9251000分機1451~1452,社會處03-9328822分機451~452。)
聯絡電話:9251000 轉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