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政局於民國98、99年間出國考察日本及參訪上海世博會,係為汲取該國在宗教業務管理及辦理國際性活動之經驗,均為因應業務上需要,因不及於98年提列公務預算,遂以民間捐款支援,尚符捐款目的,並無濫用民間捐款之情事。
民政局於98年赴日考察宗教輔導業務及觀摩宗教祭典儀式,為落實考察效益,特別邀請學者專家及宗教團體代表連同民政局主辦宗教業務相關人員共同參加,以其提供專業意見策進市政府宗教輔導以及推廣精緻祭拜之周延,相關出國的經費除民政局宗教業務相關人員5人係以宗教禮俗國外旅費預算支應,另4位學者專家及宗教團體代表出國考察非屬公務人員,故其出國經費由民政局「民間捐款」社會資源支應,其支用用途與核銷程序比照公務預算並無不符。
另「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民政局於本次盛會中承辦志工服務督導及一系列社會參與表演、城鄉交流等系列活動,故由民政局率領12行政區的區長或副區長及民政局工作同仁參訪「上海世博會」,出訪的目的為參訪觀摩世博會各場館區域動線規劃、志工服務系統及民俗藝文表演等活動規劃辦理情形,並拜訪上海市民政局進行業務交流,希望能藉此機會汲取市政建設之長並行銷花博活動。此次的參訪經費部分以民間捐款來支付機票及當地的交通事務費用共549,824元,不僅減省公務預備金支用,而且核銷的程序都是以公務預算嚴謹的程序辦理,因應業務的需要辦理,不足者自費支應,以節省公帑,以上使用都能符合民政捐款的指定用途。
對於以公假方式出國卻未提出出國報告一節,依據「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出國報告或赴大陸地區報告處理注意事項」規定,所謂公務出國或赴大陸地區,係指由本府經費支付者屬之,而民政局出訪上海世博會並未以本府預算支應,所以,無需提報出國報告係依法辦理,更無規避議會監督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