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中市遺址保護協會催生「小來公園便所」的訴求,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表示,惠來遺址(惠民段144地號)先前已完成相關調查研究,後續之土地使用,宜以綠化保存為主要目標,各類新設施應朝向遺址推廣為主,若未來爭取到經費,並獲審議委員同意於惠來遺址設置展示館,將配合規劃相關展示及公共設施空間,而非單純興建廁所。另外,針對有人質疑惠來遺址可能還會被賣掉一事,文化局也表示,市政府都發局已著手進行都市計畫變更,擬將該地從第八種新市政中心專用區變更為公園(遺址公園),待都市計畫程序完成後,該地即以公共設施用地方式保存。
文化局表示,由於筏子溪沿岸從幾千年前以來,在不同時期陸續有先住民在此居住,也留下許多珍貴的考古遺物,在大家的關心及法令日益完善之下,該局依照文資法等相關規定要求開發單位在開發行為之前,必須先依法進行監看、試掘或搶救發掘,期能將埋藏在地下先民所遺留下的遺物都能做妥善的處理。
至於在小來公園興建便所一事,文化局表示,惠來遺址目前設置一處小型的展示空間,由於空間有限,因此未來該局將爭取設置展示館,期能充分展示該處所挖掘出的遺物,如此即可配合設置廁所等設施。
另外,該局也指出,有許多的議員都關心本市有那麼多的出土遺物,卻沒有一個好的展示空間相當可惜,因此該局將爭取經費先做遺址博物館的可行性評估,評估之後再爭取興建經費,希望未來遺址博物館能提供出土遺物的展示空間,也讓民眾對於臺中市史前狀況能有更深一層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