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環保署已於日前發布「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號暨罰鍰標準」,並自101年3月1日起施行,前3個月將先勸導及宣導,故提昇空氣品質和新法實施,嘉義市環保局29日特別前進校園,籲全民一起來改善空氣品質。
鑑於『停車怠速熄火』自3月1日起,全國實施,就是自101年6月1日起如車輛停車超過3分鐘未熄火將開罰,故嘉義市環保局積極配合,並選擇最需要關心保護的小朋友,做為加強宣導的起點,並藉以轉達訊息給學生家長,呼籲車主養成停車即熄火習慣,共同改善空氣品質。
嘉義市環保局表示,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所訂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違反者機車處罰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1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
此外,嘉義市環保局進一步表示,學生家長到校接學生放學,有不少開車或騎機車的家長坐在車上未熄火,在等候的十幾分鐘到二十分鐘的期間,任憑引擎空轉排放廢氣,而且有些機車太老舊,不熄火,直接影響小朋友的身體健康。
所以,為孩子的健康著想應該停車熄火,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動作,對孩子們來說,就是最好的身教。再次呼籲大家,養成停車熄火的生活習慣,達到節能減碳的目的,更可對減緩地球暖化作出貢獻。